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建设教育强国,对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和特殊价值。教育质量是教育强国的核心,需要教育由“学有所教”的规模增长转向“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发展,建设一个具有强大自主培养能力、强大综合实力与竞争能力、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育体系;教育公平是教育强国的重要基础,教育强国意味着保障每个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同时,教育强国还意味着教育能从数量与质量两个层面促进支撑科技经济持续、健康、绿色发展的人力资本的提升;意味着以教育传播、创新、应用知识去推动科技进步与知识创新,增强国家创新能力,提升国家科技与经济竞争力;意味着以教育落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社会进步。
建设教育强国是一项长期、复杂、艰苦的系统工程,需要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各种条件与因素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其中,正确处理好“人”与“物”的关系、普及与提高的关系、人文与科技的关系尤为重要。
在“人”与“物”的关系上,既关注物质投入,又重视人的发展。教育基础设施与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基础。要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要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打造以技术迭代、软硬兼备、数据驱动、协同融合、平台聚力、价值赋能为特征的教育与学习空间,实现教育环境、设施设备等物质条件的进一步提升。同时,“物”的布局和投入要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建设教育强国要坚持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思想,在教育资源供给、服务体系的设计、布局、配置、使用过程中,坚持把受教育者的需求放在首位,为学生的学习、成长和发展服务。
在普及与提高的关系上,既丰富普及的内涵,又在普及中提高。经过十年努力,我国各级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但是,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教育投入与教育强国的要求之间仍存在差距。要巩固并进一步提高教育普及程度,并赋予“普及”以“创新”和“丰富”的内涵,建构充满活力的教育治理体系,转变政府教育职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和社会参与、支持教育的积极性,激发广大教师敬业爱岗善教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要系统性重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让学生在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过程中得到充分而适合的发展。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也要关注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发现与培养,让天赋不同、智能各异、某方面有突出优势的学生尽早脱颖而出、实现个性化发展。
在人文与科技的关系上,既关注人文基础,又突出科技素养。教育强国之“强”,在于所培养的人才素养之“强”。人才素养构成离不开“人文”与“科技”两大领域,其成长离不开旨在培养学生认识自己、认识社会、与人沟通合作、教人向善爱美的人文教育,离不开旨在培养学生认识改造客观世界、教人求真的科技教育。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教育,提高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要培养学生以公共性为基本特质的公共精神,使其能够秉持理性精神、法治精神参与公共生活、公共事务。科学教育中,既要有关于科学技术的“强有力知识”、科学方法、科技能力(技能)的培养,也要有科学观念、科学价值观、科学精神等具有人文性的教育。
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范国睿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研究院院长)
《人民教育》2022年第23期
作者:范国睿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人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