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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价】指向深度学习的表现性评价
2021-09-07 返回列表

 
表现性评价是在尽量合乎真实的情境中,运用评分规则对学生完成复杂任务的过程表现或/与结果做出判断。探索以“表现性评价”为代表的新型评价模式,是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发展直面的挑战。
 
我们一直认为标准化测试在评价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它在评价学生的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协同工作、沟通能力和学科理解方面做得很差。
 
深度学习主要包括 6 个方面:掌握核心的学术内容、用批判性思维解决复杂的问题、协同工作、有效沟通、学会学习和发展学术见解。如果你将 21 世纪的技能列举出来,你会发现两者有很多相同的技能和能力。共同核心标准是对学科而言的,它强调学科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如数学学科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英语语言艺术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21 世纪技能和深度学习更多关注跨学科领域。这就是三者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我们选择表现性评价是因为这种评价方式更好地评价了学生的思维,无论是学科领域和跨学科领域。表现性评价也为教师提供了有用的反馈,帮助教师改善他们的教学实践。这就是我们如此重视表现性评价的原因。
 
表现性评价是收集有关学生开发成果所经历的过程和实践的信息。如果是科学实验,你不仅仅要看实验的结果,还要看学生提出的研究问题、实验记录,看学生为了检验科学现象所使用的方法以及结果的局限性。
 
表现性评价对学生而言是一次学习的经历,学生进行了一些动手的活动,所以学习的过程就是完成表现性评价的过程。表现性评价产生的信息对教师而言是具有“教育性”的。表现性评价关注的不仅仅是最后的答案,同时更加关注学生为了寻找正确答案的步骤或过程,所以教师得到了关于学生能做什么的更好的反馈,这就是“教育性”。对学生而言,评分规则能帮助学生反思自己的表现,为学生提供有关如何提高学习的有效反馈,让学生学会为自己的学习负责,这就是“教育性”。 所以教育性伴随着评价的过程,如打分、反馈和结果等,同时指向学生和教师。
 
来源:摘自周文叶、陈铭洲《指向深度学习的表现性评价——访斯坦福大学评价、学习与公平中心主任Ray Pecheone教授》,刊载于《全球教育展望》201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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