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价】破解中小学教师评价问题的关键点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评价;主体性;教师评价制度;过程性评价
教师评价是促进教师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是甄别教师、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有效管理教师的重要路径。学校对中小学教师激励、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起着关键作用,必须扭转不科学的教师评价导向,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我们在研究中发现,造成教师评价问题的有如下原因。
评价指标唯分数、唯升学
在“学校盯分数、家长看分数、社会比分数”的评价生态下,学校存在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的现象,素质教育成为看上去很美的点缀。评价指标很少关注师德、教师教学、课堂管理、课程设计、教学计划、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教师能力、教师绩效、专业发展等教学关键和过程性环节。有些学校即使有这些指标,也存在形式主义或者指标权重较低、可有可无的现象。
评价方式简单机械
评价工作主要靠行政权力、靠外在压力,自上而下开展工作,评价方案行政管理色彩浓厚,多由校领导甚至教育主管部门制定。评价形式单一,评价对象单一,评价反馈机制单一,评价结果简单把教师分为三六九等,注重教师之间的横向比较,很少关注教师个人纵向的教学表现和进展。有些学校实行末位淘汰制,严重挫伤了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有些学校没有将评价结果正式反馈给教师,以帮助教师获得改进教育教学的有效信息。
教师参与评价的主体性缺失
教师缺乏基本的参与权、话语权、决策权和知情权,学校和教师被不合理地放在了“评”与“被评”的对立面,造成教师很少关注、关心评价,表现为主动性“缺场”“失语”,不利于调动教师改进教学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评价结果用途太过功利化
评价结果主要用于年终考核、教师绩效工资、人事决策、职称评定、检验教学成绩、管理等方面,功利化的评价使得一线教师最为关切的事情就是教师评价与职称评定的关联程度。职称评审条件偏离教学,论文的地位被拔高,对教学工作形成错误导向,形成“唯论文”的倾向,教学工作越来越功利化。
破解评价突出问题的关键点,构建新时代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是将立德树人落细落实的重大命题。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改革。
教师评价回归教学和课堂
要建立教学和行政管理分离的评价制度,确保教师将大部分时间真正用在教育教学工作上、用在学生身上。针对反映突出的检查多、评比多等问题,全面清理和规范进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把教师从“表叔”“表哥”中解脱出来。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大数据平台,自动检索填报数据,减少重复填报次数和内容。
建立参与型的教师评价制度
让一线教师参与进来,增加教师评价过程的透明度,增加教师之间的良性互动,相互学习改进。完善评价指标研制的教师参与机制,确保指标科学、合理,让每一位教师准确理解评价指标内涵和工作要求,增加教师和评价指标的互动。只有评价被当作“与你一起”而不是“对你”时,教师评价才会显得自然、公开、公正,容易被教师接受、执行。
加强对教学表现的过程性评价
通过建立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架构,为教师提供各种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改进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最终达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教师入职时,学校要帮助其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以学校、学科整体发展目标为蓝图,以教师个人学术特长为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规划。关注教学科研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并加以改进。完善过程评价与学校年度教学考核、年度科研考核、岗位聘任考核、职称晋升考核等考核体系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对制定的目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优化教师评价的反馈机制
建立全方位的评价反馈体系,校长反馈要更多与教师特征和专业发展相关,对教师的优势及其发展潜能提供反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同事评价可以借助学科共同体的智慧与经验,让教师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但要力求规范和公正。自我评价有利于教师进行自我反思,使教师由被动接受评价转变为主动反省,让评价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助推器”。
建立正常的教师申诉通道
当教师对评价结果不认同或不满意时,要让教师知晓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来表达意见建议。通过申诉通道,教师的合理诉求得以表达,形成信任、协作的学校文化氛围,改进教师评价机制。积极发挥教师工会组织的作用,避免教师在认为有不公平待遇时,产生负面情绪,教学积极性受到挫伤与打击,工作处于消极状态。学校要积极主动邀请教师参与评价,及时消解负面情绪,防止教师群体事件的发生。
增强学校评价教师的自主权
“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使得教育系统内的权力划分发生了变化,教师事权逐渐被县级政府或者教育主管部门掌控,上级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了解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学校也很难对教师进行严格管理,难以建立起有效的教师激励机制。不同的学校,因其所处社区环境、学生社会经济背景、学生特征的差异性,使得教师的教学工作重点、针对性都会有一定的差异性。这就需要学校深入了解课堂教学实践,找到评价教师的关键,建立适应于自己学校的教师评价制度。学校自主权越大,越能客观地评价教师,制定科学合理的课堂评价标准,教师越容易接受评价,主动改进教学工作等。
作者:安雪慧 王颖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9月19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