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提出“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法定要求,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要求大中小学结合教育实际,系统、规范、科学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实施意见》和《指导纲要》为中小学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教育提供了发展方向和行动指南。结合国内外实践探索经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切实展开。
理念上要高度重视,大力培育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教育的学校氛围。面对国际国内安全环境的深刻变化,学校要深刻认识加强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充分意识到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掌握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是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工程,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评价上要激励引导,努力发挥好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学校对内设机构进行工作考核、奖励时,要充分考虑其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成绩。把教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表现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职称晋升和评优的重要参考。把学生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及相关课程学习情况纳入综合素质档案,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为此,学校要积极做好国家安全教育评估工作,扎实开展教育教学效果评估,对教师工作表现和学生活动学习情况记录考核,发挥好教育评价的激励引导作用。
师资上要配足配强,大力提升中小学教师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素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工作,打造一支以专业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国家安全教育师资队伍。这就要求学校在招聘时对教师的国家安全素养进行专项考核,同时在各级教师培训计划中加大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的培训内容,着力提升教师在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方面的设计、实施、评价与反思等方面的能力。
实施上要整合创新,积极探索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三进”模式和家校社国家安全教育共同体。《指导纲要》明确提出,要系统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进校园。考虑到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内涵广泛,其有效实施需要充分调动家校社各方力量,挖掘整合丰富多彩的国家安全教育资源,改进创新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活动与方式。为此,学校可以通过家长学校、社区共建等方式,打造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共同体;整合利用线上线下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在中小学教育过程中的优势和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确保总体国家安全观入脑入心。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